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文件确定推荐候选人。 1.推荐候选人为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一专多能”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等专业学生)。 2.推荐候选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5.至推免当年,学生须通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全部课程;学生学业成绩原则上使用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推荐候选人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20%,专业必修和专业限选课程无不合格记录,且其他各类型课程不合格记录不超过2门。坚决杜绝通过“刷成绩”“刷绩点”获取推免资格、提升成绩排名等行为。 6.若出现专业课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学生成绩单中“总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7.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无故欠费或恶意欠费学生不得参加推荐。 |